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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日报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日报社智能化系统改造及维护项目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
货物及相关服务:中山日报社智能化系统改造及维护项目
实施地点: 中山日报社
项目完工及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
(报价人必须所有内容进行报价,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1.合格的报价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报价人须为所投主要产品(空调、硬盘录像机、矩阵主机、控制键盘、视频分配器、盘阵、数据服务器、电脑、摄像机、专业对讲机、探测器)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销商,如不是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销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单位提供的授权书。
3)报价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机关颁发且有效的贰级(含)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在中山市有固定营业点和维修队伍;
4)近二年(2004年至今)在中山市内至少有二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监控项目样板工程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2.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获取时间:2006年8月29日至2006年9 月4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获取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凭营业执照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3.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6年9月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起;
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9 月5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递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
1)谈判开始时间:2006年9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5.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报价人必须提交金额为(伍仟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
7.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u采购人:中山日报社
²项目负责人:邝先生电话:0760-8881068
²技术负责人:谭先生电话:0760-8881015
u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u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²电话:0760-8238369
²传真:0760-8383654
²E-mail: KAI513@126.com
²联 系 人:刘凯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